案例详细信息+试用

被捕后不久,Efren在法庭上; 1989年

您声称自己是纯真的,是由几个十几岁的男孩构成的,他们承认参与了您被定罪的犯罪? 你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我从学校认识他们。 其中一名是16岁的10年级10岁白人少年,名叫Jason Williamson。 两个是名为Eric Mui和Alex Mui的华裔美国人兄弟。 17岁的埃里克(Eric)读12年级,16岁的亚历克斯(Alex)读11年级。Muis一年前从芝加哥搬到该地区。 亚历克斯(Alex)在我的文字处理班里,我们也在少年校队里。 还有另一名16岁,10年级的白人少年,名叫史蒂夫·米勒。 米勒获得了起诉的豁免权,以换取本案中对他人的作证。

我们只有一次在学校外参加过当地学校的排球比赛。 除此之外,我们的联系仅限于我们一起上学时。 我与任何一个男孩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对音乐的共同兴趣。 我定期与梅氏兄弟共享卡带。 另一方面,所有四个男孩都是摔跤队的密友,放学后一起度过时光,并定期开车往返学校。

放学后我没有花很多时间进行社交活动。 我做了作业,每周做几个小时的兼职工作,还参与体育运动。 我还参加了少年成就,关键俱乐部和德国俱乐部。 我有一个非常严格的母亲,在学习成绩和做作业时,她丝毫不妥协。 她确保我的教育始终是我的首要任务。

您如何知道案件中的受害者,以及您之间的亲戚关系如何?

在我的案子中,受害者是里克·特兹拉夫(Rick Tetzlaff)。 在我被捕之前,他曾在一家杂货店担任杂货店经理。 里克是一个伟大的人。 他友善,受人尊敬,是一个值得工作的好人。 他告诉我他在大学踢足球,如果我长大后在对面的球队踢球,我会开玩笑殴打我。 由于我的学校活动,他对我的工作时间表总是很灵活,并且非常了解。 在我为商店工作的所有经理中,我认为里克是最好的。

我不记得我们曾经有过一个争论或分歧。 他知道我是一个可靠的好工人,而且我与客户相处得很好。 在商店工作期间,没有客户抱怨我。 我收到的唯一投诉是商店老板的妻子,因为她偶尔休息时间比允许的时间长了几分钟。 作为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我被公认为不总是关注时间而感到内。

您能描述一下您在犯罪发生当天发生的事情吗?

犯罪发生的那天,我没有被安排上班。 商店经理里克·特兹拉夫(Rick Tetzlaff)那天下午放学后给我打电话,问我那天晚上是否去上班,因为前一天晚上另一个杂货店的装箱工伤了自己。 在得到母亲的允许上班后,她开车送我去上班。 这是双重优惠券的一天,很忙。 从开始的那一刻起,我似乎一直在不停地工作。

晚上晚些时候,里克(Rick)问我是否可以比预定的工作时间晚些,以便赶上对弹出瓶退货进行分类。 我打电话问我妈妈是否允许她这样做,她告诉我我可以稍晚一点,但不能迟于晚上9:30上班,因为那是一个学校的夜晚。 瑞克(Rick)意识到我会轮班工作,所以主动提出要开车送我回家。

那天晚上9点22分左右,里克将我赶下班回家。 让我下车后,瑞克重新上班,那天晚上的某个时候,他被抢劫和谋杀。 当我回到家时,妈妈让我进去告诉我,如果我想加热一些东西吃的话,那里还有剩下的披萨。 我吃了一些比萨饼,在父母的卧室里和父母聊天了很短一段时间,然后上床睡觉。 在入睡之前,我打电话给杂货店,问里克是否被打倒了,因为我不记得自己是否打过电话,但是没人接我的电话。 我以为里克晚上已经离开工作了。

我整夜与父母和两个兄弟在一起。 第二天早上,我母亲很早就把我叫醒了,母亲告诉我警察打电话告诉她里克被谋杀了。 警方想与前一天晚上工作的每个人进行面谈,以了解他们是否听到或发现了异常情况。 他们还要求当晚工作的所有员工将他们在工作中穿的鞋子提交法医测试。 在受害者的身体周围发现了脚印,调查人员正试图确定其来源。

在您被捕后,当地报纸报道了有关您的案件证据的两件事实,这些事实实际上是不准确的。 他们从未纠正错误或为您提供响应的机会。 第一个问题涉及您案件中的逮捕官,前贝里恩县警长的侦探威廉·塔克(William Tucker),指控您对他诅咒并告诉他:“ 我不担心,我只有15岁,我不会这个时间。 ”您对此有何反应?

威廉·塔克(William Tucker)的说法完全是错误的。 他声称该声明是在一辆未加标记的警车上作出的,他在我被捕后将我送进县监狱。 没有目击者证实他的主张,检察官用它来为我的案件定下基调。 从审判一开始,它还被用来操纵陪审员以负面的眼光看待我。

当塔克最初将我戴上手铐放在父母家厨房里时,我告诉他我的律师的名字叫达·帕里什。 Tat是我们多年的隔壁邻居。 我经常和他们的儿子在家里玩。 我们是朋友,上过同一所学校。 那天早些时候,Tat的一名助理律师对我母亲说,并告诉她他从一个学区行政人员附近的消息来源那里收到信息,说我那天被捕与我工作的商店经理的谋杀和抢劫有关,发生在一周前。 父亲那天下午带我去学校上学,开车送我到家,这样如果真的发生了逮捕,我就可以和家人在一起。

在律师与我母亲的谈话中,他指示她告诉我不要回答警察的问题,并让他们知道如果我被捕,塔特就是我的律师。 在我的审判中,检察官向陪审团建议,我告诉警察我在被捕时有律师,这是有罪的。 然而事实是,在我被捕之前,达已经担任了我们的家庭律师和朋友多年。 两年前,我在针对学区的诉讼中,Tat的办公室还代表我。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塔克的岳父当时是中学的校长,是诉讼的被告之一。

在无事故地将我戴上手铐之后,塔克将我直接带出父母父母的车库门,驶向一辆标有警车的警车,车上还有其他警员。 我被安置在后座上,并通过金属屏风与汽车前排座位上的人员隔开。 这是逮捕被指控犯有谋杀和武装抢劫罪的人的正常程序。 当我在车上时,我安静地坐着,不与任何人员讲话。

然后塔克说,他要把我放在他的个人无标记警车上,把我送进监狱。 这次,他把我放在汽车的前排座位上,他和我之间没有障碍,我们并排坐着。 当我们开始开车离开家时,我问塔克这是怎么回事,有什么证据逮捕我。 塔克(Tucker)充满了肾上腺素,很激动,开始提起也被捕的其他人的名字说:“ 你说你有律师,所以我不能和你说话。 他发表讲话后,我们的对话结束了。

当我们到达Berrien县监狱时,Tucker护送我到一个讯问室,他,Berrien县警长的另一名侦探和St. Joseph警察局的一名官员试图让我签署Miranda卡并与他交谈。他们。 我拒绝签署Miranda卡,并再次重申Tat Parish是我的律师。

三名警官接到一个电话,说我的律师在监狱里,想见我。 然后我们坐电梯去见我的律师。 塔克和Berrien县警长部门的官员对我拒绝与他们交谈感到很恼火,开始威胁我,并告诉我我将在监狱中度过余生。 在电梯的整个时间里,我保持沉默。 此后,警察再也没有试图再次询问我,也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交谈。 他们的愤怒之所以放大,是因为他们因犯罪而被捕的另外三个人都向他们讲话,并提供了口头和手写的陈述。

所有这些背景信息对于提供由于某些重要原因而实际发生的情况都很重要。 首先,每当塔克和我在一起时(即在我被捕的父母的家中,在第一辆警车上或在讯问室中),当有证人在场时,警察在警察报告中的声明和由警方证实的证词除了律师所代表的我之外,我没有与警察交谈或对他们说什么。

第二,我对自己被指控的罪行没有罪恶感。 自从被捕到今天,我一直坚定不移地保持清白。 没有可信的人可以诚实地说我曾经做过任何相反的陈述。 这当然包括威廉·塔克。

第三,塔克(Tucker)的工作经历令人不光彩,在他任职该机构期间,沾染了贝林县警长的声誉。 根据与塔克合作的消息来源以及因涉嫌犯罪而被捕的嫌疑人,据称他在调查刑事案件时说谎,他制造并植入了证据,并从事其他不当行为和不诚实行为。 在公共领域有证据表明,塔克还因为在警长办公室受雇时滥用职权并与警察线人发生性关系而被降职。

塔克没有理由将我从第一辆警车的后座移到他的私人车的前座,除非他有恶意。 Tucker知道他要把我和他一个人放在车里,所以应该在车上有一个录音机来记录我们的谈话。 因为他打算制造一个虚假的故事,所以他知道他只能在不记录真相的情况下或在其他执法人员不支持他的谎言和阴谋的情况下这样做。 我从未见过或听说过有官员将谋杀和抢劫嫌疑犯放在警车的前座,将其运送到县监狱。 塔克在29年前驾车前往县监狱期间对我的谎言发生在数十年来无数事件中,这些事件破坏了他的正直和信誉。 在我被捕时,他并不诚实,自那时以来,在对我的案件的采访中,他一直都不是真实的。

当地新闻报道的另一个问题是,在您被捕后在父母家中执行搜查令期间,在您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件血腥的T恤。 您声称报告是错误的。 你有证据吗?

对这件衬衫的法医测试表明,我用来擦鞋的是鞋油。 从来没有报道过的其他法医测试是,我在犯罪发生当晚穿的那双鞋经测试对血液或枪粉残留呈阴性。 根据法医专家的说法,如果我是检察官指控的用0.38口径的鼻孔左轮手枪进行谋杀的真实人,我的鞋子肯定会有枪粉残留的痕迹。

您认为这些发现如何影响您的审判?

毫无疑问,这影响了陪审员的思想,并对我的审判结果产生了不利影响。 我被捕几十年后,该地区的人们仍然引用这些虚假的媒体言论作为相信我有罪的理由。 总部位于圣约瑟夫的报纸公司报道了虚假信息,在其他报道中也报道了虚假和误导性信息。 在过去的三十年中,我已经阅读了数十篇不准确的文章。

报纸公司不是提供客观的报告,而是报告贝里恩县检察官办公室。 它对报道任何会损害其与检察官办公室关系的事情没有兴趣,因为它严重依赖于他们撰写或报告故事。 没有合作的工作关系,报纸公司就没有最有价值的内容:头版犯罪头条新闻产生销量。

您认为今天您的案件中媒体对这些所谓的不准确性的发布起什么作用?

将近三十年前就我的案件提供不正确的信息,这并不是我即将发出的怨声载道的话题。 美国最高法院明确表示,在裁定犯有重罪杀人罪的人能否获得无假释判刑或一年期徒刑的生命时,初审法院的任务是唯一的:这是关于确定是否这个人是否有改变的能力。

如果该人有能力改变或自犯罪发生以来已经改变,则该人不能在没有假释判决的情况下成为终身候选人,并且必须被判处有期徒刑。 毫无疑问。 我的成就目录和促进他人生活转变的证据无疑是变化的永恒体现。

我认识到,有政治意愿的企图阻挠司法,并使那些对维持按死刑判有政治利益的人怀有仇恨之心的人感到不满。 但是,审判法院不是检察官办公室的牵线木偶。 他们重视自己的正直,是独立的思想家,当选为遵循法治。 我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良心审判法院在评估案件时将公平地应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美国最高法院关于少年人重新聆讯的裁决。

如果在您的案件中受害人的家庭成员想与您沟通以探讨和解的可能性,那么鉴于他们过去曾反对您被释放,您是否愿意接受?

我不会反对我们进行沟通或寻求和解,尽管他们必须启动该程序。 我尊重他们的隐私,未经他们的明确同意绝不会尝试与他们联系。 我知道少年救生员与受害者的家人进行了交流,有些与他们探望。 我也知道囚犯的受害者家庭成员已经宽恕了他们,现在支持释放他们。 每种情况都不同,尽管在双方都愿意接受康复的每种情况下都可能实现和解。

我向受害者的家属表示敬意。 我为他们的损失感到抱歉,并为他们的康复祈祷。 我对他们所承受的苦难深感同情,我知道没有任何话能够改变过去或消除他们的痛苦。 对于他们过去对我所说的话,我不会反对他们。 他们有权像今天一样表达自己的感受。 这种经历刺痛了我的心灵,将给我以及受害人的家庭留下无法磨灭的伤痕。

我也知道,只要我留在监狱里,我的家人,我就永远不会停止追求自由。 话虽这么说,这个过程越拖延,他们的家人将越能继续重温将近三十年前开始的创伤。 我希望情况并非如此,不幸的是,这是司法系统如何运作的痛苦现实。 司法系统通常不会对所有涉案者寻求平衡的解决方案,而只会对流水线进行惩罚。

监禁有四个公认的目的。 它们是: 丧失能力,威慑力,报应和康复 。 就我而言,直到美国最高法院在2012年Miller诉阿拉巴马州的裁决中禁止对未成年人强制性LWOP判决之前,后者的插脚一直被忽略。 他们跟进了2016年蒙哥马利诉路易斯安那州的裁决,并补充说,只有“无能力改变”的少年犯才有资格获得LWOP的判决。 现在,重判法院有机会纠正这种误判。

无论有人对我的定罪有何看法,事实仍然是,自15岁以来,我在监狱中度过了三分之二的生活,这是被定罪的成年人通过协商认罪协议而服刑的两倍以上。 这比在监狱中服刑的最后两名被告还多了13年,这两名被告被判犯有与同一案件有关的指控,并且在被捕时比我大。 我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在过去的三十年里,我从来没有在监狱里呆过很短的时间,甚至在任何合理的标准下都算是中等水平。

在过去的29年中,我的选择不仅证明了我生活中改变的能力,而且也证明了他人生活中改变的能力。 我什至没有要求贝里恩县审判法院推翻我的定罪。 我只是想将我的刑期减为合理,公正并与在过去一年中因仇恨而在被捕时才15岁的其他处境相似的囚犯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