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对拟议的《音乐现代化法案》进行细分并加以区分,我将尝试以一种简洁的形式进行分类,但是不可避免地会有很多术语,并且涉及很多内容:
- 音乐现代化法案(MMA)概述
- 议价权集中
- 负激励的创造
- 自愿买方/自愿卖方模型
*我将参考实际的《音乐现代化法案》中的页面,可在此处找到。
- Posicionamento das marcas:Spotify ea播放列表188(Setembro Amarelo)
- 听众您好! –格雷戈里山
- Mac OS流程调试
- SPOTIFY:O QUEQUE REVOLUCIONOU O CONSUMO MUSUAL NO MUNDO
- 公开亮相

音乐现代化法案(MMA)概述
《音乐现代化法案》在众议院和参议院均获得一致通过后,正驶向白宫。 该法案旨在使音乐版权法与音乐流的数字时代保持一致。 目前,音乐产业是根据1909年制定的法律运作的,这使得艺术创作者的薪水普遍偏低,并且存在漏洞,一些艺术家根本无法获得薪水。 例如,在1972年2月之前发行的任何音乐,如果流式传输,目前都不会获得任何版权费用。 毫无疑问,这样的改革是必要的,MMA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但是该法案也巩固了音乐发行新时代的力量集中。 从表面上看,该法案似乎是为了使艺术家与音乐行业(流媒体服务,唱片公司和音乐发行商)之间的竞争环境趋于平坦而出现的。 但是,该法案对于音乐公司确保数字世界的控制同样重要。
MMA将创建一个名为“机械许可集体”(MLC)的组织。 该组织维护着一个公共的,免费的且可搜索的数据库,其中包含世界上大多数音乐以及相应的版权拥有者。 但是,MLC的职责很长:
第20-23页
- 提供和管理一揽子许可证(播放受版权保护的音乐的权利)
- 向数字音乐提供商(例如Spotify,Apple Music)收取版税,并将其分发给版权所有者
- 致力于识别音乐作品及其版权拥有者
- 维护音乐作品及其版权拥有者的数据库
- 管理版权所有者的版权使用费索赔流程
- 公平分配无人认领和无与伦比的特许权使用费
- 管理从被许可方和数字音乐提供商到MLC的付款
- 参与并适当应对审计
诸如Spotify之类的数字音乐提供商将根据相应音乐所接收的流的数量,向MLC支付每月欠的特许权使用费。 然后,版权所有者有责任向MLC索取版权费,这很可能由代表歌曲作者的音乐发行人来执行。 然后,版权费将在音乐发行人和歌曲作者之间分配,歌曲作者的收入必须不少于第41页的特许权使用费的50%。特许权使用费的价值将基于自愿买卖双方自愿协商的自由市场模型,以个人为基础。 目前,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金额是由联邦政府确定的,而且往往是根据艺术家的真实市场价值来少付艺术家的薪水。 从艺术家的最初观点来看,这是对现行法律的巨大改进。 然而,魔鬼一如既往地在细节上。
议价权集中
MLC有效地充当了音乐许可证持有者的监管机构。 因此,独立性至关重要,MLC的代表应代表这种独立性。 MLC将由10个投票委员会成员组成,其中2个是词曲作者,这立即成为该法案的一大缺陷。 每10个席位中有2个席位是该法律旨在保护的职业的微不足道的代表,此外,“歌曲作者”的定义含糊不清,为代表性不足的董事会成员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第104页-歌曲作者的定义:“词曲作者一词是指音乐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创作者,包括作曲家或作词家” 。 尽管MLC实际上是一家管理技术公司,而不是音乐发行商,但其他8个投票成员将代表音乐出版业。 还将增加3个非投票成员,其中一个代表数字音乐提供商。 将成立一个咨询委员会为MLC董事会提供建议,但是该委员会将由MLC董事会自己选出,委员会将包括相同数量的版权所有者代表和数字音乐提供商代表,没有直接代表作曲者的空间第26页 。 考虑到MLC的到位是为了确保创作者获得合理的报酬,对于音乐公司来说,代表制似乎存在很大的偏见,他们将从歌曲作者的创作作品中受益。 此外,没有理由让许可证持有人(如数字音乐提供商Spotify)在咨询委员会中担任正式职务。
其次,MMA在为公有保护数字音乐提供商的同时,为创作者创建了极其薄弱的审核能力。 首先,MLC在任何3年内只能审核一次数字音乐提供商,并且可能无法两次审核记录( 第51页)。此外,MLC将支付任何此类审核的费用,除非发现在以下情况下少付了10%或更多。在这种情况下,数字音乐提供商将承担第53页审计的费用。因此,对于数字音乐提供商而言,始终在任何三年内少付9.99%的特许权使用费是有利的,尤其是对于议价非常低的小型艺术家而言附加条款带来的权力-除了支付所欠的全部特许权使用费外,此类行动将不会获得任何经济补偿。 我们为艺术家提供了对MLC进行审核的机会,但是审核只能在一个日历年中进行一次,必须由合格的会计师进行,即使欠缴费用,版权所有者也将承担审核费用参见第42页。这些条款是一个巨大的漏洞,特别是对于无法负担审计法律费用并且在MLC甚至可以合法进行审计之前的任何三年时间内可能会被少付的小型艺术家。 还应注意的是,在任何这些过程中都没有政府的监督,没有强制执行审计的条款,也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政府法规的细节。
如果版权拥有者不明,因此支付给MLC的特许权使用费是任何所有者都无法比拟的,则MLC的任务是将特许权使用费维持3年,然后“透明且公平地”分配。 尽管“公平和公正”一词是同义词,所以对于“透明”和“清晰”一词,在这种情况下,我很难看到相似之处。 将根据表明版权拥有者相对市场份额的数据来支付无人认领的特许权使用费,如数字音乐提供商的特许权使用费第35页所反映的。实际上,可能会拥有很少的无与伦比的特许权使用费的较大公司将获得发薪日。 此外,MLC将保护用于计算市场份额的敏感数据的机密性,从而消除任何形式的问责制,从而消除公平和透明分配的证据。
最后,如上所述的海事劳工公约的职能数量将需要大量的人员,计划和行政工作。 但是,该法案中没有条款讨论业务计划,预算控制或员工工资上限的要求。 所有这些费用可能会阻碍向创作者的最终付款,尤其是由于MLC的资金机制。 MLC将由数字音乐提供商自己根据一项行政评估提供资金,该评估尚无详细信息,因为它将在版权使用权法官第9页之前单独建立。 但是,也将有机会从数字音乐提供商和非空白许可证持有人那里自愿筹集资金, 第67页 。 对于要受监管的实体担任有影响力的职位并为打算对其进行监管的组织提供资金似乎是不明智的。
负面奖励
自愿资金还为非法勾结和说服留有余地,特别是在数字音乐提供商担任MLC席位的情况下。 在数字音乐提供商或其他被许可人之间或之中的自愿捐款的任何分配或重新分配,应由私人协商,不属于行政评估程序第68页的范围。
在整个法案中,很明显,讨价还价权授予了那些以市场份额为主导的人。 由于如何按市场份额来支付无与伦比的特许权使用费,因此自最大的版权拥有者(音乐发行商)以来,MLC便没有积极寻找音乐的版权拥有者的动机,因为这8家版权拥有者可能很好地代表了这一点。 MLC董事会的有投票权的成员将收到无与伦比的特许权使用费。 伴随着艺术家审核MLC的困难,较小的艺术家将有效地支撑较大的艺术家和更大的公司。
自愿买方/自愿卖方模型
使用愿意购买者/愿意出售者模型来计算特许权使用费似乎比当前的固定利率系统更公平。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权力掌握在大型数字音乐提供商的手中。 音乐流媒体市场被称为垄断者,有一些大型音乐许可证购买者。 与Drake,Kendrick Lamar或Ed Sheeran之类的公司相比,要向特许经营公司出售特许权使用费的较小型艺术家几乎没有议价能力。 这种模式为流媒体服务之间的勾结留出了空间,以便以较小的艺术家希望的价格确定版税,某些情况下某些艺术家的流媒体价格可能会比现在少。 同样,在没有政府监督的情况下,这很有可能,特别是在该法案赋予数字音乐提供商以权力的位置上。
结论
新提议的法律还存在其他一些有据可查的问题。 其中一个事实是,一旦建立,数字音乐提供商将不受该法律之前的任何有关未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法律诉讼的影响。 有关MMA的更多详细信息和另一个关键观点,我建议阅读Maria Schneider的公开信,并为MMA自己读一读。 MLC的创建是一个经典的大型政府“私营部门”解决方案,实际上,MLC将是由从他人的工作中获利的公司控制的官僚机构。 它可以控制“三巨头”唱片公司,较大的音乐发行商和数字音乐提供商,前者所有这些股权都由后者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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