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现实

纪录片最简单的形式是一种非小说作品,旨在记录现实的某个方面,以进行教育,指导或保存历史记录。 1907年之前制作的大多数电影最初都被称为现实,表现了日常活动。 纪录片一词是由英国纪录片作家约翰·格里森(John Grierson)创造的,他将表格描述为“对现实的创造性处理”(Bluemel,2009年)。 纪录片制片人对从事小说领域工作的人并没有什么冷漠,因为他们还必须围绕故事结构,电影摄影,声音和剪辑进行计划,大多数纪录片制片人都从小说创作者那里汲取灵感(Pramaggiore,2011)。

这是戏剧的异同真正发挥作用的地方。 尽管设备的某些制作过程前后相似,有时规模很大,但预算和纪录片甚至可以将戏剧化的场景用作娱乐序列的一部分,但这基本上是主要相似之处所在。 大多数记录员都是一小批人员的一部分,有时仅由他们自己组成,并且设备要尽可能地少,经常在整个过程中使用不同的相机(Ferrari,2008年)。 戏剧导演可以根据场景塑造演员,以适应他们的视野和项目,而纪录片中导演则需要根据拍摄对象塑造自己的角色,以使他们足够舒适地讲述自己的故事。 戏剧中讲述的最终故事可以完全是虚构的或基于真实故事,但从一开始就完全是剧本,而纪录片在计划中的问题或追逐角度时可以具有书面方面和合理的写作量,但故事却来了取决于他们能够从被摄对象中分离出的事实信息,如前所述,最终故事可能要等到拍摄完成并且后期制作期间处于编辑室时才能实现(Pramaggiore,2011)。

“纪录片的拍摄即将受到启发。 让某事影响您并做出回应是一种快乐。 珍妮弗·福克斯(Jennifer Fox)的这段话在整部电影《捕捉现实》中引起了共鸣,尽管每个电影制片人用不同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推理,但这似乎总是归结为对他们的故事充满热情,并拥有激发他们继续前进的角色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