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有很多关于DPC活动的“竞争完整性”的讨论,这些活动邀请某些团队参加其LAN,甚至参加预选赛。 但是人们没有抓住重点。 问题不在于组织者在做出错误的决定。 问题在于系统使他们能够做出那些决定。 许多组织者获利甚微,甚至因某些事件而亏损。 如果您赋予他们根据财务动机做出决定的权力(邀请更容易出售的团队出售给赞助商),他们绝对会这样做。
那是最好的情况。 实际上,不仅仅是赞助商过度影响了参加哪些活动的人。 是团队本身。 几个组织者与团队有业务关系,无论他们是团队的拥有者,共享共同所有者,还是只是某种或其他类型的合伙关系。 利益冲突非常真实,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调节。 如果Valve对事件如何决定参与者的身份不做进一步限制,这种现状将不会改变。
背景
在DPC成立之前,Valve拥有完全的酌处权来决定邀请谁参加TI。 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 人们对Na’Vi被邀请参加超级少校感到不高兴。 你猜怎么了? 阀门在TI6上开创了先例。 如果主观判断力决定谁参加,您将永远不能保证竞争的完整性。
值得称赞的是,Valve逐渐为他们的比赛增加了预选赛席位,直到最终他们设计了DPC系统,完全不需要任何酌处权。 该系统可确保团队提前了解进入TI的标准。 这是公平的,也是透明的。 这是竞争诚信的一大胜利。
今天的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因为对独立组织者如何处理自己的邀请没有任何限制,所以类似的问题仍然存在。 只要组织者拥有适当数量的限定词,他们就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 认为这只是他们滥用判断力时的问题是错误的。 什至构成虐待? 我们如何确定客观上“正确”的邀请? 也许这是我们可以弄清楚的东西,但是讨论还没有发生。
直接邀请的概念很成问题。 它与“竞争完整性”的任何合理概念不一致。 想象一下一项职业运动,是由相关协会的异想天开决定参加联赛的? 太离谱了 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如果我们真的想认真地制定竞争标准,那么就应该赢得所有比赛的所有名额 。
需要明确的是,这并不一定意味着LAN的所有位置都应来自限定符。 可能还有其他客观标准,例如,基于先前活动的表现或独立的评分系统。 关键是标准应该存在,它们应该是客观的并且应该是已知的。 自从Dota 2成为电子竞技以来,我们就一直困扰着这种专断的判断力。
只要人们专注于他们不同意的特定邀请,我们就不会取得真正的进步。 开展运动以改善系统,而不是解决系统症状。 因为只要系统不改变,总会有更多的症状。 解决方案是摆脱直接邀请,直接邀请的存在是对竞争诚信概念的冒犯。
一个答复
对我的立场的一种回应是,组织者实际上必须赚钱,而不能邀请赞助商想要的团队破坏这一点。 我想问一个这样的回应-您认为本赛季哪支表现最好的球队不会给赞助商留下深刻印象? 似乎只有在开始需要邀请8个以上团队时,才需要在客观质量和适销性之间做出决定。 但是在您的活动中,您的赞助绝对不可能有8个特定的团队。 我确定4或5绰绰有余。 还不清楚为什么16人团队比赛首先需要邀请这么多团队。 从竞争的角度来说,让我拥有12个预选赛位和4个自动泊位,而不是8个和8个席位对我来说更有意义。
我唯一有一点同情的地方是较小的未成年人,他们不得不面对实际上拒绝参加比赛的顶级球队。 对于他们来说,最有资格的团队和赞助商可能希望看到的确实存在折衷。 即使这样,这也不能只是我们接受的现实。 这一定是我们要设法摆脱的东西。 至少,如果我们要让事件中包含一些“发起人邀请”,那么这应该是一个透明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假装使用与其他事件相同类型的标准。 尽管这些邀请确实损害了系统的完整性,但与基于组织者与团队共事的组织相比,这样做的影响要小得多,因此,作为最低限度的要求,我们需要一种区分两者的方法。
最终,对于那些无法邀请自己原本不该参加的团队运营的活动,Valve需要决定赛道是否需要此类活动。 毕竟,这个赛季的日程安排很紧,如果我们要取消一些赛事,它们很可能会破坏赛道的竞争完整性。
TL; DR:不要再抱怨您不同意的特定邀请,而要挑战自行决定的直接邀请系统本身。 每个参加活动的人都必须以一种或另一种方式在那里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