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赛火箭队的将近生命

在2001年的某个时候,我首先阅读了Legs McNeil和Gillian McCain撰写的(出色的)书《 请杀死我:未经许可的朋克口述史》 。 从这本书中,我了解到所有朋克音乐家和挂衣架的名字都改成了朋克名字-约翰尼·雷德斯,理查德·海尔等。这本书是我数周以来只能谈论的事情,这很容易,因为我所有的朋友都有也阅读它。 它吸引了我的想象力,这是非小说类作品所没有的。 尽管我喜欢这本书,或者喜欢那本书中与Iggy Pop没做过的事情有关的部分,但实际上我什至不喜欢 ……朋克……音乐? 我的意思是,我将其理解为一种生活方式美学,是发布朋克的必要步骤,而不是我想放入Discman中的任何内容。 但是我绝对认为自己是“朋克摇滚”,因为就在我从佛罗里达大学退学并将所有东西都塞进本田思域掀背车的前一年,基本上是一时兴起,不知何故地搬到了纽约,至关重要的是,带上我的任何钱(我想我带来了250美元。)我不仅没有父母的支持,还充满了父母的敌意。 在阅读《 请杀了我》之前,我以为自己是“麦当娜之路”移居纽约,但之后,我知道自己是朋克。 我与朋克摇滚有关的另一种方式肯定是肮脏的。 与我的家乡工作人员的朋友的朋友一起在沙发上冲浪数月,并在掀背车上睡了好几天后,似乎每年都在增加,我在位于联合大街(Union Avenue)的铁路公寓中固定了步入式卧室。威廉斯堡(Williamsburg)坐落在一座小型的,拥有所有权的小型建筑物中,前门没有锁,浴室的天花板定期倒塌,通常没有暖气或热水。 我的一半租金是400美元,我凑齐了一些零碎的工作:有魅力的人,亲自帮助过我最喜欢的作家的妻子,在冬天,最赚钱的是在Fez担任大衣检查员。…